为纠正系统歧视就给杀人犯减刑?你能接受吗
看到一个离谱案例:美国一名杀害女友的男子,竟然因为“种族因素”被减刑。法院理由之一是:考虑到他身处的族裔在司法系统里“更容易被重判”,所以要给他更轻的刑期,避免“系统性不公”进一步加剧。结果就是,真正被杀害的人和她的家人,再一次被忽视和伤害。反歧视本来是为了追求公平,现在却被用成了量刑时的“加减分项目”?如果纠正系统偏见的方式,是在个案里对加害者网开一面,那所谓的正义到底还剩下什么? 这种操作确实离谱,本来就是个体犯罪个体负责,结果拿所谓“系统性不公”给凶手打折,那受害者家属情何以堪? 如果按这个逻辑推下去,以后陪审团和法官做量刑还得先查族裔比例表,跟搞 KPI 一样,这种“算法式正义”本身就很危险。 在大温看多了各种 DEI、equity 的讨论,我还是觉得底线是:保护弱势可以,但刑事案件里受害者的权利不能被当成附属品。 从我们这边的案子看,其实真正的问题是警力资源、法律援助和社区支持的不平等,不是靠给个别凶手减刑就能“补偿系统偏见”的。 我能理解美国那种历史包袱,但司法如果开始按族裔打折扣,就会让很多普通人对整个系统失去信任,这比“重判偏差”更可怕。 在加拿大这边其实也有类似争论,比如量刑要不要考虑原住民背景,但至少还会配合恢复性司法和社区项目,而不是简单给凶手减刑了事。 维护反歧视应该是从立法、执法和法律援助整体改革入手,而不是在个案里搞政治正确作秀,受害者家属要的是公正,而不是官方的道歉声明。 要真关心系统偏见,就多投点钱在公设辩护、心理辅导和教育上,别拿受害人的命来做“社会实验”,这是对所有人都极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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