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nnifer Pan 同案改判一天监禁你能接受吗
万锦震惊华社的“华裔雇凶杀母案”又有新进展。当年与 Jennifer Pan 一起被判一级谋杀的同案被告 Lenford Crawford,在历经上诉、重审后,改为承认较轻的“密谋实施谋杀”罪名。法院认定,他虽未入屋开枪,但作为中间人招募枪手、协调价格和行动细节,仍构成密谋一环。因自 2011 年起已被羁押近 15 年,又在条件恶劣的监狱服刑,法官最终判他“一天监禁”,等同即刻服完。Jennifer 的父亲和弟弟在陈述中写到,妻子死亡、女儿锒铛入狱、家成凶宅,自己再也无法工作、无法享受音乐和美食,这场“假装入室抢劫”的家庭悲剧,余波至今未平。 虽然案子在安省发生,但在大温这么多华人家里都有老人小孩,看到这种“雇凶杀母”还能一天监禁,真是细思极恐。 一天监禁我肯定是接受不了,哪怕考虑羁押折抵,也至少象征性给个几年吧,不然对受害者家属太不尊重。 在大温这么多家长拼命打工供孩子读书,结果看到这种新闻,真的会担心自己辛苦养大的孩子价值观会不会被带偏。 说实话,法律上怎么折算我不懂,但在列治文喝着奶茶刷到这条新闻,只觉得哪天要是发生在本地,大家肯定会骂翻天。 对受害人家属来说,一天还是一年都没法弥补,可是对社会的震慑力差很多,在大温这边华人社区也经常讨论这种量刑过轻的问题。 我在本拿比的同事说,他们移民来加拿大就是图个安全和法治,看到这种“一天监禁”的结果,难免开始怀疑司法是不是太松了。 如果是大温本地案子,上了 CityNews 和 Global 的头条,估计第二天各大微信群和小红书本地群要炸锅,大家对治安本来就不太有信心。 这案子让人想到之前大温一些谋杀案的量刑争议,感觉加拿大司法太偏重“改造”,但忽略了普通人对公平正义最基本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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