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rotown 楼梯间15刀情杀凶手减刑挨骂 童年创伤该算减轻因素吗
2021年冬天,大温 Metropolis at Metrotown 楼梯间那起震惊全城的命案,又被翻出来吵翻了。35 岁男子 Everton Javaun Downey 和女友 Melissa Blimkie 争执后,在楼梯间连刺对方 15 刀,当场死亡,之后他拿着凶器离开又选择自首,被判二级谋杀、终身监禁。争议在于:BC 省最高法院副首席法官 Heather Holmes 参考了一份 IRCA(Impact of Race and Culture Assessment)报告,将“至少 15 年不得假释”减为 12 年。报告提到 Downey 来自贫困、暴力、种族歧视环境,有创伤和心理问题,这些被视为减轻因素。问题是:这么残忍的杀人案,背景再惨,真的该换来更早的假释机会吗? 每次路过 Metrotown 想起这案子都挺后怕的,说实话 15 刀这种程度我很难接受还给减刑。 IRCA 报告这些在量刑里是趋势了,但大温这几年治安这么拉,法院一味往轻里判真的让人没安全感。 童年创伤确实该考虑,可也得看行为有多极端,在 Metrotown 这种公共场合行凶还减刑,普通路人心里能踏实吗? BC 法官向来偏重“rehabilitation”,但对受害者家属来说 12 年就能申假释,感觉完全谈不上正义。 Metrotown 一直是华人扎堆逛街的地方,这案子出来后我身边不少人都说晚上尽量不去那边的停车场和楼梯间了。 背景惨不代表可以少负责,当年多少移民来大温也是穷苦出身,没见谁去楼梯间捅人 15 刀。 这类案子一旦减刑,等于在告诉人:只要能把自己的人生经历包装成创伤,就有机会少坐几年牢,感觉逻辑很危险。 BC 司法系统现在越来越重视“系统性歧视”和“族裔因素”,但要在保护社会安全和补偿创伤之间找到平衡,显然还差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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