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速 70 开到 168,夺走三条命只判 54 个月,新斯科舍这判决你能接受吗
2023 年一个雨夜,新斯科舍省一条限速 70 km/h 的公路上,一辆载着一家四口的三菱 SUV 正要左转上 Trans-Canada Highway,一辆租来的 Volkswagen Golf 疯狂越实线超车,时速最高达 168 km/h,直接撞上侧面。43 岁的 Amanda、女婿 Travis 和只有 2 个月大的小孙子 Ace 当场身亡,只有 Sara 活了下来,却身心重创,至今无法正常工作。父亲 Adam 赶到现场时,看见肇事司机 Tyler Strong 从救护车里出来,伸懒腰、带着笑,让他至今噩梦连连。去年 Strong 因 3 项危险驾驶致死等罪名被判 54 个月监禁,法官还引用所谓“Sad Life Principle”,认为他童年不幸、要从轻量刑。家属却只觉得荒唐: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不容易,但这从来不是你拿命去赌别人的理由。 这种判决在新斯科舍已经算偏重了,但拿大温这边动不动就超速 40、50 来看,真挺后怕的,感觉哪天就会发生在我们身边。 大温这边天车、公交还算方便,真不理解为啥还有人要在高速上飙成这样,判 54 个月完全起不到震慑作用。 想到我们经常夜里开 99 和 1 号,高速上见多了租车乱飙的,真希望 BC 这边能有更严的危险驾驶入刑标准,不然就是等悲剧重演。 Sad Life Principle 这种理由听着就离谱,在大温要是酒驾撞死人还能吊销驾照好多年,这种168km/h 直接夺三命才 54 个月真的太轻了。 这种案子最吓人的是家属的心理阴影一辈子都走不出来,反观肇事司机几年后还能重新开始,在大温这边遇到这种事估计华人社区都要炸锅。 大温这边警车测速经常在 91、99 蹲点,可是法官量刑要这么松的话,警察抓再多也没意义,关键还是司法对生命的重视程度。 在加拿大各省判刑差异太大了,BC 要是也沿用这种“人生不幸就从轻”的逻辑,那以后谁还会对路上的限速牌当回事。 这事看完只想提醒大家,大温雨夜开车真别逞强,尤其带着家人小孩,不管别人怎么飙,自己守规矩才是唯一能做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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