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前市长挪用家族公司81万被法院勒令还钱
看到新闻说,B.C.有位前市长被法院判要把他从自家家族企业里乱动用的81.4万加币还回去。大概就是他当年当市长的时候,利用自己在家族生意里的职位,把本来不属于自己的钱挪走,现在被查出来,法院认定是挪用资金,要他全部偿还,还可能要付利息和法律费用。感觉最近政界、商界这类事真的挺常见的。 这几年B.C.这种政商勾连乱挪钱的新闻是真的多,看得人对local government越来越无感了。 居然还是自家family business里动手脚,81.4万CAD也不是小数目,被法院盯上也是活该。 当年当市长的时候拿着public power去帮自己家企业薅羊毛,这种人以后还敢出来选举就离谱。 关键是这种案子爆出来之前,普通市民还以为他是啥community leader,真是人设崩塌。 估计利息加上legal fee下来,最后要还的钱可能接近一百万,家族企业现金流得被打断。 说真的,大温这边好多小town的council和mayor监督太松,媒体不盯着,出事都要拖好几年才见光。 但话说回来,只要法院还能判他还钱,说明BC的司法和监管还是有点用的。 希望这种case多曝光一点,免得有些在位的politician还以为没人看见。 现在选市长、councillor的时候真得多做功课,别光看yard sign和几句slogan就去投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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