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童凶手获72小时外出 Ford批假释制度
一件让很多人愤怒的事:曾在1987年强奸并杀害14岁男孩的罪犯 Darren Scott Ray,如今在加拿大获准三次、每次72小时的无人看管离监。Parole Board 认为他“在康复道路上”,短期外出“不会对社会构成不当风险”,还安排他去 Oshawa 的社区居住设施适应环境、为未来重返社会做准备。但评估同时承认,他在暴力、性再犯等方面的风险仍然“较高”。Ontario 省长 Doug Ford 在省议会公开怒批:强奸并杀害14岁孩子的人,不该有72小时外出的机会,“就应该烂在监狱里”,并再次呼吁改革加拿大的假释制度。 说真的Ford这次没毛病,杀童的凭什么还能出来放风? Parole Board那帮人脑子进水了吧,"较高风险"还能放出来? 我就在Oshawa住,最近看新闻说那边要接收这种罪犯,邻居们都炸了 这案子1987年的,凶手现在得多大岁数了?加拿大这假释制度真的该改改了 说实话温哥华这边也有类似的事,大家都是上完新闻就忘了 省长的愤怒我懂,但光在省议会骂两句有用吗?得推动立法啊 杀人犯能72小时外出,普通人出个门都要担心,这什么世道 Oshawa那边社区设施能管得住?开玩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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