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ronto新移民租房被要求一次付半年
很多刚到 Toronto 的新移民,为了租到房子被“默契要求”一次付 6 个月甚至 12 个月房租。按安省法律,房东只能收首月+末月,但只要写成“租客主动提出”,就钻进灰色地带。像从 Peru 来的 Andrea Carranza 夫妻,在沙发上辗转住了两个月后,最后一次性掏出 28,300 加元,几乎花光积蓄才租到靠近 Kipling 的一室一书房。也有从 Ecuador 来的夫妻被经纪人直接说:“你们是拉丁美洲人,别人不会信任你们。”在房源紧张、LTB 积案严重的大环境下,“要么一次性掏大笔钱,要么就没房住”成了很多新移民的残酷现实。 这事在Toronto真的很普遍,感觉最近几年越来越夸张了... 我当时也被要求过一次付半年,直接拒绝了结果找了两个多月房 其实就算写了自愿,LTB还是能告的,就是积压太久大家不愿意折腾 有些房东也是被坑怕了,之前有人租了不交租跑了也是真的... 新移民刚来就被这样对待,真的挺心酸的... Richmond那边这种情况也不少,尤其靠近地铁站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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