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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刚到 Toronto 的新移民,租房现在几乎变成一场“砸钱赌信任”的游戏。按法律房东只能收首月+末月,但现实里,经纪人会暗示你:想抢到房子,就最好一次付 6 个月、12 个月。像来自 Peru 的 Andrea 为了摆脱和几对夫妻挤在小公寓沙发的生活,在 Kipling 地铁附近找房时,直接把将近全部积蓄的 28,300 加元交给房东,只为证明“自己靠谱”。也有人从 Ecuador 搬来,多次被告知“你们是 Latin,别人不会信任你们”,最后咬牙付出半年房租。法律上说是“租客自愿”,但在房源紧张、排队几个月等仲裁的现实下,对很多新移民来说,这根本不是选择题,而是要么掏空存款,要么无处可住。 |